欧洲工程预付款:皇家法令项目
新的监管文本规定了欧洲工程预付款的目的、合格收入和支出、履行义务的截止日期以及验证程序。
截至 2015 年 2 月 22 日,规范欧洲工程预付款的皇家法令项目已经完成了公共信息流程和与受影响部门的磋商阶段。
Mediaset、Atresmedia、UTECA、FORTA、Telefónica、沃达丰、Orange、Ono、FAPAE、FECE、CRTVE、DTS、Conecta、Diboos、A Contracorriente Films 和 Discovery 等公司提出了指控,并组成了委员会的电视和电影工作组,负责研究和定义电影和视听的新融资模式。
上周一,即 2 月 16 日,西班牙娱乐法协会 (DENAE) 在马德里律师协会总理事会举办了一个与此主题相关的论坛,我作为该协会的成员很高兴参加了该论坛,并邀请了一些杰出的演讲者:何塞·玛丽亚·门德斯 (José María Méndez),福克斯国际频道、NBC 环球全球网络、多运河伊比利亚等公司的专家顾问,保拉·埃利斯 (Paula Eliz),西班牙电信 (Telefónica) 和 Mabel 的律师Klimt,FAPAE副秘书长兼西班牙视听电视制作人协会(PATE)秘书。
正如我们看到的,由不同的个人资料组成的表格所捍卫的利益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相互冲突,但毫无疑问,它们共同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争议、缺乏法律确定性、解释性疑问、缺乏透明度、缺乏定义、难以遵守义务的百分比,因为人们并不总是拥有足够的信息(以至于您认为自己正在投资一部西班牙电影,但 ICAA 不会向您授予西班牙国籍证书,这最终不会计入义务的目的,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也许是为了给出一些积极的信息,他们一致认为,国家市场和竞争委员会的核查公式具有一些灵活性,而且,是的,在获取有关遵守义务的文件和信息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然而,他们也指出,特别是从制片人的角度来看,这一规范并没有特别有助于保护文化和语言多样性,而这正是《一般视听法》第5条的初衷,也不是独立制作,而是大型电视网络制作子公司庇护的伟大电影的制作。而一切都表明这种趋势还将继续下去。
设身处地为义务人着想,“我出于义务而投资,但至少我会把我的钱放在有能力收回投资的地方。”如果没有,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不可退还的援助,是吗?必须将风险降到最低,必须在这些辩论之后达成共识并形成建设性的讨论。
总的来说,我们想要反映的感觉是,该行业并不欢迎这项关于欧洲工程预付款的皇家法令草案。
在论坛期间,我们用不同的方法逐点审查了新法规,但在本文中,我们希望为您提供更一般的愿景,以便我们了解规则,而不涉及过多的细节,以便阅读起来愉快。
我们现行的《普通视听法》在其关于文化和语言多样性的权利的第5条中,一方面规定了视听运营商必须为欧洲作品保留的排放配额的基础(例如公民观看多元化和高质量节目的权利,保护我们的文化免受来自美国的电影的入侵),并且在其第三条规定中字面规定“覆盖国家或地区的电视视听通信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每年为欧洲电影制作提供预支资金,电视电影和连续剧,以及纪录片和动画电影和连续剧,根据其经营账户上一年应计收入的 5%,对应于这些视听产品自制作之日起播放时间不满 7 年的频道,对于覆盖州或地区的公有视听传播服务提供商,该义务将为 100”。
需要注意的是,该法律规定了收入的 5% 的预付款,但没有规定利润,这有时会导致即使您处于亏损状态也必须投资电影院的悖论。另一方面,经营者抱怨说,他们多年来也指出没有钱,为什么要投资一个不属于自己的行业。
在这些融资百分比中,该法规还努力区分其他一系列百分比和配额,正如 Telefónica 律师 Paula Eliz 指出的那样,这使得要知道自己是否做得正确变得非常无稽之谈。事实上,所指出的问题之一是,对于那些有义务投资的人来说,为了了解自己的账户是否遵守规定,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撇开这些意义上可能产生的争议不谈,本文的皇家法令草案目标更新了开头引用的 3 月 31 日第 7/2010 号法律《一般视听法》第 5.3 条的监管发展。
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目前有效的开发法规与《一般视听法》无关,而是与之前已废除的法规挂钩,这意味着有必要进行新的批准。
清理监管乱象
有关排放配额的义务根据 7 月 12 日第 25/1994 号法律第 5 条第 1 节开始适用,其中第 89/552/EEC 号指令被纳入西班牙法律体系。随后,6月7日的第22/1999号法律和7月9日的第15/2001号法律对电影摄影的推广和推广进行了修改,该法律首次规定,对电视频道负责编辑的电视运营商,其节目包括当前制作的故事片,应将上一年收入总额的5%用于预支制作资金。视听,其中 60% 的资金用于原始语言为西班牙任何官方语言的制作。
La Ley 7/2010, de 31 de marzo, General de la Comunicación Audiovisual (LGCA), que traspuso la Directiva 2010/13/UE, y que entró en vigor el 1º de mayo de 2010, derogando la normativa anterior, pero no el RD que ahora se pretende actualizar, mantiene esta obligación, en su artículo 5, apartado 3, si bien con ligeras modificaciones. Así la obligación global de financiación anticipada en obra europea continua siendo del 5% para los operadores privados de televisión y aumenta al 6% para los operadores públicos, obligando a nuevos sujetos mediante el cambio de concepto de “operadores de televisión” a “prestadores del servicio de comunicación audiovisual televisiva”, lo que incluye a los prestadores del servicio de comunicación electrónica, que difundan canales de televisión.
这项义务不仅是先前立法中规定的电影电影的播放触发的,而且是电视电影和连续剧以及七年以内的纪录片和动画电影和连续剧的播放触发的。
请注意,融资的法律义务不是欧盟强制性规范,而是不违反欧盟规范,因此被接受。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系列规则需要考虑。有必要提及12月12日的第2062/2008号皇家法令,该法令实施了12月28日关于电影的第55/2007号法律,以及10月19日的CUL/2834/2009号命令,该命令规定了上述规则在承认电影成本和制片人投资等方面的适用规则,在准备皇家法令草案时已考虑到这些问题我们手头有法令,因为它们是计算可计算收入和支出的基础。
同样,视听领域的另一个重大监管变化是 6 月 4 日批准的第 3/2013 号法律,创建了国家市场和竞争委员会,我们特别指出,该法律第 9 条规定了该组织的权限,即“控制国家覆盖范围内的电视通信服务提供商以及该法律适用的其他提供商对欧洲作品年度广播和此类作品制作预付款相关义务的遵守情况”。也就是说,CNMC 取代了 SETSI 的部际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 7 月 9 日仍然有效的第 1652/2004 号皇家法令中指定的机构。
尽管这些修改、介绍和各种立法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试图澄清《一般视听法》第 5.3 条的内容,但现实情况是,多年来,由于一系列关于如何进行计算的相当纯粹的技术问题,该标准的实际应用对运营商来说是灾难性的,并且对制作公司来说缺乏透明度,他们从一开始就要求更多地获取文件,尽管始终保持有关投资的机密性。一切都表明,这个圣旨项目不会达到运营商和制作方的期望。
那么谁是有义务的人呢?
正如我们所指出的,第一阶段的规定要求电视运营商提前融资。因此,在早期,人们认为该义务相当于电视台“换取”多年前授予其广播空间的特许权,但当然其他电视台似乎没有义务。然而,从一开始就出现了这个意义上的第一个解释性疑问。
自2010年新《视听法》以来,经营者的概念扩大到任何“视听传播服务提供者”,被理解为“承担电视节目的编辑责任并传输或委托第三方传输的人”。通过简单的观念转变,更多的企业集团就承担了这项义务。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发现了该标准的主要不透明区域之一。因此,多年来,它从来都不是透明的,并且随着适用法规的一些变化,就像我们提到的那样,债务人的概况和数量有所增加。如果我们将自己置于这些运营商或电视服务提供商的立场上,不断的监管变化会导致产生高度的法律不确定性,而现实情况是不知道谁有确定的义务,而这当然是法治立法所必须要求的。
根据 2011 年 SETSI 关于融资义务的报告,将数据放在表格中,债务人如下:
- 公共提供商:RTVE。
- 拥有各种免费 DTT 频道许可的私人提供商:ANTENA 3、MEDIASET、LA SEXTA、NET TV 和 VEO TV,后两者放弃或租用其频率。
- 自有和第三方频道的广播和营销平台:DTS(Canal+)。
- 以支付方式营销其渠道和内容的提供商。
- 以固定和移动模式广播受该义务约束的频道和/或内容的电子通信提供商。
- 卫星提供商。
皇家法令项目现在明确包括节目目录提供商,并且由于不断的投诉,它制定了一个段落并创建了一个特殊规则,以便主题提供商可以遵守该义务。它对它们的定义如下:“他们是视听传播服务的提供商,其投资义务源于仅播放或占其年度总播放时间70%以上的单一类型内容的广播,这些内容是电影、电视剧、动画作品或纪录片,并且他们可以通过仅投资此类内容(光化学支持或高清数字支持)来履行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指出的是,何塞·玛丽亚·门德斯在DENAE论坛上指出了主题频道合规的困难局面,这些频道几乎没有收回投资的空间,因为当他们投资时,通常的情况是付费和免费电视窗口已经被授予,我们回到我们在开始时所做的说明,我们看到在这些情况下以及对他们来说,现实是他们所做的是不可退还的援助,因为他们提前投资但没有收回,所以呼吁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公平的投资。如果由于商业模式本身的阻碍而无法收回投资,他们是否应该被法规强迫亏损?看来事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变得更加灵活。
必须反映出,从2004年到2010年,混乱非常严重……并不是因为义务没有履行,因为SETSI报告大多是有利的,而是因为除了维持与我们所指出的法律无关的皇家法令之外,我们还必须记住,事实上,2009年最高法院对这项规定提出了违宪问题,因为它限制了保障宪法的商业自由的能力。电视台决定其投资的目的地,并且因为上述义务没有回应普遍利益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何塞·玛丽亚·阿斯纳尔政府当时颁布的措施并没有回应无国界电视社区指令的任何转换,而且还表示,预付融资义务不是西班牙私人运营商参与竞争获得牌照的条件,因此与“优惠制度”无关。
该问题仍在等待宪法法院的解决,宪法法院已获准审理,但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近年来发生了什么?
如果你对迄今为止的控制机制感到好奇,你可以看一下总报告,从2003年到2011年,电信和信息社会大臣根据上届部际监督委员会的提议一直在批准该报告。
另一方面,2012年,国家有色集团已通过分析20个案例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评估,回顾结果如下:
- 15 家公司超出了将其收入的 5% 用于制作视听作品的义务:Mediaset、派拉蒙、CRTVE、Atresmedia、华特迪士尼、NBC 环球、福克斯、Veo TV、西班牙电信、Ono、Net TV、Cosmopolitan、历史频道、索尼影业和沃达丰。
- 4 家公司未达到 5% 的最低要求:Orange、DTS (Canal +)、Multicanal 和 13TV。
- Jazztel 在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不承担”分配 5% 用于视听作品融资的义务。
根据当年进行的研究,由于这些违规行为,西班牙电影损失了近 1400 万欧元。如果我们将这个数字与 2011 年 ICAA 发放的 3000 万补贴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想象这项规定对我们电影摄影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 FAPAE 为维持它而奋斗。
自 1999 年以来,电视台已为欧洲电影投资了 19.87 亿欧元。根据政府向国会提交的数据,2012 年,最新可用数据显示,电视台贡献了 7580 万欧元。同年ICAA最终为电影院做出的贡献约为2000万。
根据 Rentrak 的数据,2009 年至 2014 年间,西班牙电影的票房收入达 601,076,649 欧元。其中,32% 对应于 Telecinco,20.6% 对应于 Antena 3。超过一半的营业额对应于两个最重要的群体,这当然算作下一年再次投资影院的收入。多年来,频道因这项法律义务而持续亏损,他们找到了至少通过联合制作来维持亏损的公式,而不仅仅是购买天线权,此时他们也决定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并开始盈利。他们之所以受到批评,是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投资,而且,正如我们一开始所看到的,该法律的真正起源和意义似乎被扭曲了,即促进欧洲文化以及文化和语言多样性……但让我们思考一下,一家私营公司是否真的可以像最高法院指出的那样被迫投资某种类型的内容。正如论坛中一些声音也指出的那样,也许最好选择自律,并建立有助于加强视听内容创作行业的内部协议。
电影是一项风险极高且无利可图的行业,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哪部电影、连续剧或纪录片会成功或失败,尽管不言而喻,人才和创造力是让机器运转的必要工具。从这里,您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如果法律强制您这样做,您将把钱放在哪里。
西尔维娅·洛博
项目管理经理 创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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